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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利通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1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107,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7,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赵永德、董治国以通讯方式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财务负责人杨国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会
计报告章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由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及《2021 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107,8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九        权益分配预案>的议     4,149,452 100%     0      0%   0      0%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家武、王希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