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利通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漯河利通商贸有限责任
公司,主要经营橡胶制品销售业务。新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
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该公司最终名称、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拟对外投
资 100 万元,占经审计总资产的 0.17%,净资产的 0.25%,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
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
资,由董事长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相关规定。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漯河利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 88 号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
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金额 持股比例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
1,000,000 现金 认缴 100%
份有限公司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需要对外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拟进行产销业务分离模式
的探索,故设立全资子公司专业开展销售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健
全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建优良的经营团队,完善管理体系等方式来降低相应
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专业销售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决定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