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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利通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0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410A006406 号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通科技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
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利通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通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
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利通科
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利通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通科技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通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漯河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
                                         248174811596            0.00        使用完毕,已销户
 源汇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 4,000 万米工业软管自动化制造项目”,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266.62万元,计划全部投入上述项目。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989.05万元,截至期末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9,311.38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14,523,392.26元,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产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收益 预计年化
委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品类型                              始日期          止日期         类型 收益率(%)
             保本保最低 七天通知                2022 年 1 月 11 2022 年 3 月 21   保本
中国银行                           6,000,000.00                                          1.77%
             收益型     存款                         日              日           型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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