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梓橦宫: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
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我们同意此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
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能够体现公
司近年来一贯的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其中,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我们认为: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反映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
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志鹏、黄元林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