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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星辰科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11-26  

                        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次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管理绩效和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对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员工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司财务部门等相关
  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指标

      (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限售比例/
              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行权比例
第一个解除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 亿元或扣非后归属于上
限售期限/第   2022 年                                                         20%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4,000 万元
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4 亿元或 2022 年、2023
限售期限/第   2023 年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累         30%
二个行权期               计不低于 8,8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88 亿元或 2022 年、2023
限售期限/第   2024 年    年、2024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        50%
三个行权期               整后)累计不低于 14,560 万元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2、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售
比例/可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可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上一年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
数量/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
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者在有效行权期间内放弃行权的,
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解除限售/可行权

    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
件及其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当年实际可行权股票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第八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保存考核
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审核。

    第九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在接到申诉
之日起 10 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
档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
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