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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威贸电子: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3-04-27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的交易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指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
 互换、利率互换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上述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
下属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不进行单纯以
套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
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
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种类及规模,进行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业务的存续
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交易及外
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且严格
按照审议批准的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十条     公司监事会可不定期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操
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开展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
易的决策机构,按照权限负责审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年度交易限额。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笔交易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单笔交易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三条   董事长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相
关部门负责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事项决策,负责签署或授
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人是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日常管理人
员,对公司从事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进行审核和督导,包括远
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产品等的交易方案,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依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从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
行信息披露。负责审核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外汇衍生品合同、协议、委托
书等系列相关文件,确保合同、协议等文件合法合规。
    2、财务部:具体经办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
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
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1、财务部以稳健为原则,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结合外汇收支
的预测结果,根据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
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提交
公司决策层通过。
    2、财务部结合各金融机构报价综合考虑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选
定交易的金融机构,将拟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提交总经理复核。
    3、财务部根据批准的交易方案,与已选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确认,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财务部应在交易成交后及时督促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交易清单等文
件,并要求合作的金融机构在每笔业务到期前及时通知和提示交割事宜。若
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该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共同核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5、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
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
生。
   6、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发生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盈亏情况。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
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在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
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
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2)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
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
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
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对异常情况进行
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第二十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
财务部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应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必
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需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
责保管,保管期限10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
议。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