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骏创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2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
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塑料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
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 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
时间如下: 时间如下:
出资 出资 发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发起 出资 时间 方式 起 出资 方式
认购的股 额 认购的股 额 时间
人名 比例 (年 (净 人 比例 (净
份数(股) (万 份数(股) (万 (年
称 (%) 月 资 名 (%) 资
元) 元) 月日)
日) 产) 称 产)
2015 2015
净资 沈 净资
沈安 年5 年3
4,500,000 450 90 产折 安 4,500,000 450 90 产折
居 月5 月 31
股 居 股
日 日
2015 2015
净资 净资
年5 姜 年3
姜伟 250,000 25 5 产折 250,000 25 5 产折
月5 伟 月 31
股 股
日 日
2015 2015
净资 李 净资
李祥 年5 年3
250,000 25 5 产折 祥 250,000 25 5 产折
平 月5 月 31
股 平 股
日 日
合计 5,000,000 500 100 合
5,000,000 500 100
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负责。 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2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 2 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依照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结构优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