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骏创科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0-1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法律处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者利益结合
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所示: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A)
行权期 净利润(调整后)(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5.3 亿元 4.51 亿元 0.6 亿元 0.51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7.5 亿元 6.38 亿元 0.85 亿元 0.72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10 亿元 8.50 亿元 1.2 亿元 1.02 亿元
公司层面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行权比例(X)
A≧Am 且 B≧Bm X=100%
营业收入(A)
B≧Bn
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 X=85%
(除 A≧Am 且 B≧Bm 之外)
东净利润(调整后)(B)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