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骏创科技: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0-2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除贾耀亭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公司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
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期权
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6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89.50 万份股票期权。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