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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材: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6-13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行使完毕。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
授权主承销商”)。

    川财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机制,川财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4.60 元/股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T 日)向
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0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
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科创新材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1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
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科创新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川财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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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4.6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2,000.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00.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
扩大至 2,300.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8,300.00 万股增加至 8,600.00 万股,发行
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6.74%。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2,0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00.00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851.9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728.04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川财证券已分别签署《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
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延期交付
                                       实际获配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数量(万       限售期安排
                                       量(万股)
                                                      股)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                                     170.00      127.50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2                                     150.00      112.50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7.5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4                                     15.00       11.25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5                                     15.00       11.25
                    限公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400.00      300.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5
月 1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2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2636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3,0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 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6 万元。

六、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转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议
案》。其中明确规定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并实施相关业务,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 15%。

    2022 年 4 月,公司与川财证券签署了《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授权川
财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
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本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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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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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建雄                    胡文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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