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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科创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8-05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5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4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 行 方 式 为 直 接 定 价 发 行 , 发 行 价 格 为 4.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2,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3,836.09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5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21,477,879.29
元,本次拟置换 21,477,879.2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 1.6 万吨冶炼洁净钢用
        功能复合材料
                                                21,477,879.29        21,477,879.29
             合计
                                                21,477,879.29        21,477,879.29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为 2,161,123.31 元,本次拟置换 2,161,123.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0.00                    0.00
    审计费用                        1,528,301.86            1,528,301.86
    律师费用                         603,773.57              603,773.57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9,047.88               29,047.88
                  合计
                                  2,161,123.31            2,161,123.31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
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报告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471
号鉴证报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
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