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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3  

                        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
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二、《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
发展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
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在以往年度审计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
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我们同
意续聘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 2022 年度薪酬计划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能较为公正、客
观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有效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
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在法人治理、质量管理、关联交易管
理、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
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
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烈、孙洁、许霞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