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远航精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2-119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25,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6.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00,000.00 元(超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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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9,519,528.3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480,471.7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国金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 28,65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为 376,350,000.00 元,已由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出具《江苏远航精密合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93 号)。募集资金已
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1.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额
年产 2,500 吨精密镍带材料
1 14,500.00 9.50
项目
年产 8.35 亿片精密合金冲压
2 18,135.00 192.33
件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1,413.05 -
合 计 36,548.05 201.83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仅统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不包括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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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费用合计 39,519,528.30 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4,639,433.95 元
(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4,639,433.95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已支付发行费用(元) 拟置换金额(元)
1、审计费用 3,130,000.00 3,130,000.00
2、律师费用 1,037,735.85 1,037,735.85
3、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71,698.10 471,698.10
合计 4,639,433.95 4,639,433.95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
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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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
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机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容诚
专字[2022]230Z3124号》(报告编号:容诚专字[2022]230Z3124号)。认为:远
航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远航精密公司截至2022年11月3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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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
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报告编号:容诚专字[2022]230Z3124号);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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