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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翰博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833994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产生,遵循公平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交易基于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方
 为子公司采购等事项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4、《关于补充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补充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补充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
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方案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核查了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与本次
利润分配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
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
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除存在一笔操作失误导致公司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外(已及时原路
转回),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4、《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化布局,进入,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
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子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有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
务经营和发展,遵照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补充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内
容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公司以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
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影响项
目原有的投资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瑞林、施海娜、丁洁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