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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翰博高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翰博高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翰博高新材
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30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00 万股新股,每
股发行价格 48.47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70.00 万元,扣除保荐
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4,118.40 万元。2020 年 7 月 2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328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制造装置
1          零部件膜剥离、精密再生及热喷涂            29,000.00            14,000.00
           (二期)项目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                                                    14,600.00            14,192.4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6,400.00            15,926.00

                   合 计                             88,800.00             44,118.40
注: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司将原“有机
发光半导体(OLED)制造装置零部件膜剥离、精密再生及热喷涂(二期)项目”变更为“背
光模组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和,原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及其产
生的利息分别投入新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拨至项目实施主体博
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光电”)实施“背光源智能制造及
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现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周
期,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博讯光电增资,具
体增资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实施方式变更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按计划实施,确保满足相应实施主
体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系公
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形式
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事
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影响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系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乃平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