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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翰博高新:关于公司股票因转板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和跨市场转登记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所涉事项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833994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2-047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因转板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和跨市场转登记至
                   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所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终止上市情况概述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
月13日、2021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附生效条件的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设立,公司身份转换为北交所上市公司。2021年8月31日的股东大会决议议案中
涉及的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与在北交所终止上市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公司股东投票通过相关议案为股东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转板至创业板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2】639号),深交所同意公司转板至创业板。

    为推动公司转板相关工作,2022年7月11日公司向北交所递交了终止在北交
所上市的申请,并取得由北交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20220003】)。公司
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145号),同意公
司于2022年7月25日起在北交所终止上市。

    二、股票跨市场转登记工作安排

    本公司股票在北交所终止上市后,将集中从北交所市场跨市场转登记至深交
所市场,投资者所持本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不变,股票托管单元将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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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托管单元变更为深交所市场托管单元(以下简称“深市托管单元”)。跨市
场转登记准备工作从2022年7月25日开始,到2022年8月5日结束。为保障跨市场
转登记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安排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办理事项

    请投资者联系托管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托管证券公
司”),根据本公告及托管证券公司通知要求,在2022年8月5日前,配合做好以
下工作:

    1、投资者需在上述期限内按照托管证券公司通知要求确认由托管证券公司
为其选择的深市托管单元。投资者如需更换证券公司,可在上述期限内,联系拟
转入的证券公司确认深市托管单元后,及时向托管证券公司申报调整。如投资者
未申报调整,则所持本公司股票将托管在托管证券公司为其选择的深市托管单
元。

    通过商业银行结算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向托管人另行申报本人的深市证券
账户,用于转入所持本公司股票。

    2、请投资者在2022年8月5日前确认已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3、对于通过托管人结算的特殊机构及产品,请特殊机构及产品管理人通过
托管人办理上述相关事项。

    4、投资者如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孳息如存在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形,
不应申请更换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人。

    (二)托管证券公司办理事项

    请托管证券公司根据本公告、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按转板期间托管关系保持不变的原则,为投资者选择对应的深市托管单
元,并及时通知到投资者。

    对于通过商业银行结算的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应通知投资者另行申报本
人的深市证券账户。

    2.及时检查投资者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与深市托管单元是否已关联,且已办
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对于未办理的投资者,托管证券公司通知其及
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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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通过托管人结算的特殊机构及产品,请托管人通知特殊机构及产品管
理人及时办理上述相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1.准备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及时与中国结算商定跨市场转登记数据信息切
换安排,具体切换日期等事项将于近期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各相关方持续关
注。

    2.从2022年7月25日至跨市场转登记数据信息切换日期间,投资者不应进行
变更对应深市托管单元结算路径等操作。

    3.为保障跨市场转登记数据信息切换工作顺利实施,切换日当日及前一工作
日,本公司股票所涉非交易过户、质押及协助执法等业务暂停办理。如司法冻结
到期日为切换日当日或前一工作日,且法定有权机关未及时办理续冻,冻结到期
日将顺延至切换日次一工作日。投资者、法定有权机关如需办理前述业务,请提
前做好安排。

    4.如因投资者未及时联系托管证券公司申报调整深市托管单元、办理交易结
算手续,导致股票不能卖出等情况,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跨市场转登记及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保荐人联系人:韩勇、魏乃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电子邮箱/传真、其他通讯方式:021-68801584

    本公司联系人:赵倩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2136号

    联系电话:0551-64369688

    电子邮箱/传真、其他通讯方式:

    hibrzq@hibr.com.cn

    四、其他说明(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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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145号)。

    2、股票跨市场转登记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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