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2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化学”、“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行使完毕。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 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招商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4.77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 (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 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康普化学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 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康普化学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招商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1 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康普化学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4.77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25.00 万股股票,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725.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8,939.25 万股增加至 9,164.25 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8.82%。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3.25 万元,连 同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155.00 万元,本次发行 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78.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69.90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08.35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招商证券已共同签署《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 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非延期交 序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数量 股数 付股数 号 安排 (股) (股) (股) 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 1 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 1,270,000 952,500 317,500 12个月 产管理计划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 187,500 62,500 6个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3 250,000 187,500 62,500 6个月 司 4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250,000 187,500 62,500 6个月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187,500 62,500 6个月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 6 250,000 187,500 62,500 6个月 有限公司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 7 120,000 90,000 30,000 6个月 有限公司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 8 120,000 90,000 30,000 6个月 限合伙)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 9 120,000 90,000 30,000 6个月 司 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有 10 120,000 90,000 30,000 6个月 限公司 合计 3,000,000 2,250,000 750,000 — 发行人将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与 2 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余战略 投资者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股份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股份来源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867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2,25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3.25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1.99 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 案。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议案,明确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25 万股)。 2022年11月22日,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招商证券在 本次发行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3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 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有关规定。 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批准和授 权,合法有效;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中相关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规。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 4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