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1-20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化学”、“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行使完毕。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
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
权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招商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4.77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
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康普化学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
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康普化学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招商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康普化学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4.77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25.00 万股股票,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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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8,939.25 万股增加至 9,164.25 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8.82%。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3.25 万元,
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155.00 万元,本次
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78.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69.9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08.35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招商证券已共同签署《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
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非延期交付数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安排
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
1 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 127 95.25 31.75 12个月
合资产管理计划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18.75 6.25 6个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3 25 18.75 6.25 6个月
公司
4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25 18.75 6.25 6个月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18.75 6.25 6个月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
6 25 18.75 6.25 6个月
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汇美董秘
7 12 9 3 6个月
一家人新三板精选三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犀牛之星
8 12 9 3 6个月
-北交精选巨鹿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
9 12 9 3 6个月
公司
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
10 有限公司(力量创新私 12 9 3 6个月
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 300 225 75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其中,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
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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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股份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股份来源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867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2,25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3.25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1.99 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
案。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议案,明确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25 万股)。
2022年11月22日,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招商证券在
本次发行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
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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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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