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50.00 万股, 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150.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6,418.00 万股增加至 6,568.0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7.5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开源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 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驰诚股份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150.00 万股股票, 已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登记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赛一投资管理(杭州)有限 公司、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 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 年 2 月 16 日)起锁定 6 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将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致同 专字(2023)第 410C003418 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超额 本次发行后(全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股东名称 前) 权)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股) (%)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 控股股 调整,下同),或者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东、实际 徐卫锋 15,694,800 24.45% 15,694,800 23.90%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控制人、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长 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 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 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 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5、若公司上市 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 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 理自愿限售手续。6、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 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 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 调整,下同),或者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控股股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东、实际 石保敬 15,624,000 24.34% 15,624,000 23.7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控制人、 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董事、总 月。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 经理 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 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 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 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5、若公司上市 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 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 理自愿限售手续。6、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 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 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企业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 公司员工 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持股平 份。2、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台,徐卫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锋、石保 郑州戈斯 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敬为普通 盾企业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 合伙人, 理中心 4,872,000 7.59% 4,872,000 7.42% 或者自北交所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系实际控 (有限合 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制人之一 伙) 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 致行动 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人、实际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控制人控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制的其他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如监 企业 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 高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 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时学瑞 4,272,000 6.66% 4,272,000 6.50%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副总经理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该次定向发行认购的 400 万股锁定至 2023 年 12 公司 宁波柯力 月 31 日。根据发行人与柯力传感的合作安排, 2020 年 传感科技 4,000,000 6.23% 4,000,000 6.09% 若 2021 年至 2023 年合作期间,公司建立的专职 定向发行 股份有限 团队每连续两年未能实现双方约定的销售收入, 股票的发 公司 该限售期限将延长一年 行对象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董事、副 赵静 3,600,000 5.61% 3,600,000 5.48%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总经理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副 李向前 2,280,000 3.55% 2,280,000 3.47%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总经理、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财务总监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郑秀华 636,000 0.99% 636,000 0.97%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董事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监事会主 胡雪芳 336,000 0.52% 336,000 0.51%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席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会秘 翟硕 240,000 0.37% 240,000 0.37%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书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 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 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 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开源证券 本次发行 股份有限 125,000 0.19% 500,000 0.76%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的战略配 公司 售对象 赛一投资 本次发行 管理(杭 250,000 0.39% 1,000,000 1.52%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的战略配 州)有限 售对象 公司 宁波柯力 本次发行 传感科技 125,000 0.19% 500,000 0.76%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的战略配 股份有限 售对象 公司 小计 52,054,800 81.11% 53,554,800 81.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12,125,200 18.89% 12,125,200 18.46% 合计 64,180,000 100.00% 65,680,000 100.00% 特此公告。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