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拓开源: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8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2-054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袁力、高志勇我们作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提高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授权出席 应列席股 实际列席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董
姓名 董事会次 东大会次 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袁力 8 8 0 4 4
高志勇 8 8 0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
专业的意见。
2021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序 意见类
董事会届次 审议事项
号 型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1 同意
三次会议 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第三届董事会第
2 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同意
四次会议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 同意
五次会议
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
4 同意
六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关于聘任刘瑾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5 同意
七次会议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第
6 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提名潘小玲女 同意
十次会议
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管理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治理情况,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
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河南证监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
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
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长久
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力、高志勇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