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恒拓开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7-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拓开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恒拓开源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机柜协议,用于公司日常办公
使用。因恒拓开源董事牟轶先生担任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系董事牟轶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为公司
的关联方,主要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和物业
管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独立机柜 1 个(机柜编号:2);
租赁共享机柜 2.5 台(机柜编号:10、13、11(1/2)),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
用为 91,667 元,租期为: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
向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机柜发生的租赁费用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定价,按年度支付。
该次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公司支付租赁机柜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
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具备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有
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业务、财务不构成
重大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机柜的议案》,关联董事牟轶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机柜的议案》。
根据公司《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绝对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2%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审议关联交易总额 91,667 元,未达到《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相关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笑瑜 李 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