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拓开源:关联交易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2-119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计划调整租赁办公场地面积,公司拟终止与关联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
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签订的租赁
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并根据调整后的租赁情况,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
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及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租赁办公场所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 8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牟轶回避表决。
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租赁办公场所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 3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 1 至 6 层 1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 1 至 6 层 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牟轶
实际控制人:天秤成功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6,000,000 元
实缴资本:196,000,000 元
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董事牟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财务状况: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264,135,571.17 元
净资产:175,095,280.45 元
营业收入:0 元
净利润:-4,430,328.79 元
上述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四层东侧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租用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租用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房屋的事项双方拟签署协议,发
生的租赁费用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按季度开票并按季度支付租金。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
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公司支付租赁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一: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 年 10 月 1 日;租期届满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第 4 层东侧共计
580.05 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
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
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1,270,309.50 元(壹佰贰拾柒万零叁佰零
玖元伍角),每季度租金 317,577.38 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捌分)。
合同期内租金共计 3,810,928.50 元(叁佰捌拾壹万零玖佰贰拾捌元伍角),乙方
应于每季度的第 1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向乙方
开具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税率 5%)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11,718.25 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捌元贰角伍分),即每三个月的物
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2,929.56 元(大写:伍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伍角陆
分)。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 635,154.75 元(大写:陆拾
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伍分)。每三个月为 1 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
纳周期的第 1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
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
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 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 1 台,其中独立机柜 1
台,共享机柜 0 台(3 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 60,000 元(大
写:陆万元整),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年
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 长*宽(m) 面积(m) 容纳人数 租金
1(小) 7.92*5.02 39.80 20-30 400 元/天 100 元/时
2(中) 8.13*7.26 59.02 30-40 600 元/天 100 元/时
3(大) 7.26*13.4 97.28 50-70 800 元/天 100 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 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
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 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317,577.38 元(叁拾壹万柒仟
伍佰柒拾柒元叁角捌分)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
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
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 年 10 月 1 日;租期届满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第 4 层东侧共计 580
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
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
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1,270,200 元(壹佰贰拾柒万零贰佰元整),
每季度租金 317,550 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合同期内租金共计
3,810,600 元(叁佰捌拾壹万零陆佰元整),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 1 日前向甲方支
付当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税率
5%)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11,700 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
为人民币 52,925 元(大写:伍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
务费总额(含税)共计 635,100 元(大写:陆拾叁万伍仟壹佰元整)。每三个月
为 1 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 1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
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
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 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 2 台,其中独立机柜 0
台,共享机柜 2 台(3 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 40,000 元(大
写:肆万元整),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年
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 长*宽(m) 面积(m) 容纳人数 租金
1(小) 7.92*5.02 39.80 20-30 400 元/天 100 元/时
2(中) 8.13*7.26 59.02 30-40 600 元/天 100 元/时
3(大) 7.26*13.4 97.28 50-70 800 元/天 100 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 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
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 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317,550 元(叁拾壹万柒仟伍
佰伍拾元整)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
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
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 个工作日内,
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调整办公场地租赁面积,并根据调整后的租赁情况,
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及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分别
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
该事项,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