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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恒拓开源: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4-10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3-029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筹
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迅信息”或
“标的公司”)51%的股权,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现金收
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亿
迅信息 4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
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持股变更情况查询。本
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披露《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
决议公告日止(即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六)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
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及《证券变更信息》,自查
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数量
 姓名           职务/关系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股)
 刘德永        董事、总经理           2023-1-5       339,000    股份登记

  牟轶           副董事长             2023-1-5       250,000    股份登记

 潘小玲       董事、副总经理          2023-1-5       350,000    股份登记

  刘瑾          财务负责人            2023-1-5       90,000     股份登记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   2022-11-17 至
恒拓开源                                            3,436,056     买入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3-3-24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
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对上述主体股份变动性质的核查

    (一)刘德永、牟轶、潘小玲、刘瑾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包括刘德永、牟
轶、潘小玲、刘瑾在内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65,000 份股票期权。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及公司 61 名激励对
象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并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完成了激励对象
行权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刘德永、牟轶、潘小玲及刘瑾在自查期间增持的股份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所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流程
已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主体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二)恒拓开源股份回购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
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时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公司回购行为系公司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已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该行为
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五、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
查询证明》《证券变更信息》及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公司认为上述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股份变动情况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
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