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迅安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2-12-30  

                                                                                 公告编号:2023-001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安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申请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3071 号)。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迅安科技”,股
票代码为“83495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3.00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1,085.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4,7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 23.09%。发行
人授予光大证券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247.7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4,862.75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66%。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17.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
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1
                                                              公告编号:2023-001


     根据《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光大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62.75 万股股票,
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
扩大至 1,247.7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4,862.75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 25.66%。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T 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88,210,600 股
(2)有效申购户数:32,407 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8.56 倍(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 15,140
户,网上获配股数为 10,307,500 股,网上获配金额为 133,997,500.00 元,网上
获配比例为 11.69%。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 21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20.00%(不含
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 13.00 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
计 2,821.00 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非延期交付
序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号                                                                       安排
                                      (万股)   (万股)     (万股)
     嘉兴九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                                     58.60      43.95       14.65     6 个月
     合伙)




                                        2
                                                                公告编号:2023-001


     泉州金达达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                                     18.80       14.10        4.70      6 个月
     (有限合伙)
     泉州金达沪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3                                     23.00       17.25        5.75      6 个月
     (有限合伙)
     湖州金达十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
 4                                     13.50      10.125       3.375      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5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3.40       32.55       10.85      6 个月

 6 常州晋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0       28.50        9.50      6 个月

     青岛晨融鼎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7                                     21.70      16.275       5.425      6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7.00      162.75       54.25         /
     注: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
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光大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62.75 万股,占初始发
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
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 1,030.75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
9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82.6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247.75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扩大至 4,862.7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
后总股本的 25.66%。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721.16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721.17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12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120.00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377.36 万元;
     (3)律师费用:212.26 万元;
     (4)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11.32 万元;


                                       3
                                                               公告编号:2023-001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0.22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0.23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为人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

联系人:                 李德明

电话:                   0519-8841089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                 权益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52523613、52523077、52523071




                                  发行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




                                       4
                                                                   公告编号:2023-001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迅安科技
证券代码                                     834950
发行代码                                     889115
网上有效申购户数                             32,407
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8,821.06
网上有效申购金额(元)                       1,146,737,800.00
网上有效申购倍数                             8.56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万股)                     1,030.75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       95.00%
例(%)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万股)               1,030.75
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元)                     133,997,500
网上投资者获配比例(%)                      11.69%
网上获配户数                                 15,140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54.25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       5.00%
例(%)
包销股票数量(万股)                         0
包销金额(元)                               0
包销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0%
(%)
最终发行新股数量(万股)                     1,085.00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




                                         5
                                                               公告编号:2023-001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1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2




                                       6
    公告编号:2023-00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