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3-1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甲科技”、“发行人”、“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
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实施完毕。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
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
制,太平洋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4.00 元/股于 2023 年 3 月 2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
额配售 567.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
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百甲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
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
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份数量限额(567.00 万股)。
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567.00 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
售股数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购买
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22,649,890.28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4.00 元/股,最低
价格为 3.98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3.99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
行人及太平洋证券已共同签署《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
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限售期安排
(万股) (万股)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
1 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75.00
市之日起 6 个月
南京明德本源股权投资基金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
2 100.00 75.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
3 苏州市利中投资有限公司 131.00 98.25
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
4 徐州盛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5.00 318.75
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756.00 567.00 -
太平洋证券应于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
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3 月 14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25856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5,670,000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明确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
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的 15%。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明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
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2023 年 2 月,发行人与太平洋证券签署了《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明
确授予太平洋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
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
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竞 张兴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