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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百甲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甲铭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867,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8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67,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67,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67,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4,800         100%    0             0%     0             0%
            实施稳
            定股价
            方案的
            议案》

 (二)     《关于    4,800         100%    0             0%     0             0%
            回购股
            份方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晓霞、苑春雨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
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