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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铭科技: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836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8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触发条件一:公司自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公司股
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
(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作
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触发条件二:公司自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日内,连续 5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低于股票发行价。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2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均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
措施启动条件,2022 年 9 月 8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松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11,671,992           26.78%
                  东、持股 5%以上股东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
股东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理价格   增持资
名称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区间    金来源
                                                             (元)

张松           50,000      不超过 竞价      自 2022 年 9 月 不超过    自有资
                           948,000          19 日至 2022 18.96 元 金
                                            年 12 月 18 日   /股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连续 3 个交易日内均价高于发行价;
       3. 已达到或接近预计的增持金额或股份数量;
       4.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结果公告。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
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如增持主体出现自有资金无法实施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方案无法实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变更其他增持主体,并
在相关事项发生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4、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相关情况。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照本预案制定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
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实
际控制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