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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大唐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
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唐药业”)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对 2022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2      2021 年与关联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年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如有)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
其他                                     55,000,000        55,000,000
                借款提供担保
      合计                -              55,000,000        55,000,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表人        (万元)
呼和浩特市仁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房地产开
和房地产开发     郝艳涛        8,300       浩特市赛罕区学府     发,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花园小区综合楼           租赁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
保,属于公司单方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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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签
署相关合同与协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
司单方受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郝艳涛回避表决,该议
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预计公司 2022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此次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控股股
东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此次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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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在相关会议上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本次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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