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3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9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内蒙古大唐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增选粘立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
意提名粘立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增选粘立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刘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被聘任人刘佳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刘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振华、谢晓燕、张剑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