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唐药业: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2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
工持股计划》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45,265,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每10股
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将对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核心
员工认定》等议案,2020年12月1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等公告,并发出了股东
大会通知。
2、202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等议
案,对《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20年12月22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修改部分提案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等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对核心员工名单、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上述提名名单均无异议。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核
心员工认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
6、2021年2月8日,公司披露《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5日,限
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2月5日,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8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83元/股。
7、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限售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于2021年5月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45,315,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人民币现金4.00元,因此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3.83元/股调整为3.43元/股。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对该名离职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45,265,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8股,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
月3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 “第十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之“一、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经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380万股*(1+0.8)=684万股。
综上所述,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调整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684万股。由于公司此次拟对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限售的43.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变为684-43.2=640.8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