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唐药业: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2-101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9,595,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67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595,3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权
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 28,8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注销完成后,股本由原 261,046,081 股变更为 261,017,281 股,注册资本
由原 261,046,081 元变更为 261,017,281 元,公司将按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申请
变更营业执照。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595,3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595,3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587,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股数 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8,0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595,3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