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唐药业: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2-118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9,263,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4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大唐药业健康科技产业园区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唐药业健康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新园区”)建设整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新园区未来发展空间合理利用,公司本着集约、集聚、集中的原
则,对新园区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此外,根据原有规划,设备购
置按现址设备全部搬迁到新园区,再购置部分设备。公司在 2022 年进行了战略
调整,调整后现址围绕“医、药、健、养、食”,打造“一个中心、二个平台、
三个基地”的发展战略,布局大健康产业,新园区购置新的设备。结合制药行
业数字化转型、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新园区建设过程中公司对设备设施
的智能化、数字化、智慧能源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二次深化。
因此,“大唐药业健康科技产业园区项目”投资预算由 23,983.90 万元增加
到 35,824.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24,427.63 万元,其余资金缺口由募集
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和自筹资金补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26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2-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26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26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26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
更部分
(二) 募集资 0 0% 0 0% 0 0%
金用途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