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唐药业: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8)。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更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更正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委派赵艳灵、陈丽蓉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陈英杰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内部人员调整,未及时与公司沟通,导致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中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李峻雄,为此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提请公司更正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更正后的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是陈英杰。
二、本次更正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英杰,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兼职复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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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英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更正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
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更正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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