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秉扬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报告2022-03-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并对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以下简称《自查及规范清单》),攀枝花秉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开展了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
活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作为秉扬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对秉扬科技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
现报告如下:
一、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已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
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鉴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公司由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公
司依据同步施行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了相关规则,并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机构设置健全。2021 年度公司董事共 9 名,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未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公司现任监事共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已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并配置相关人员。
2021 年度,公司存在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该情形已于 2022 年 1 月
消除。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员,未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
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兼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发表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已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决策程序运行情况
2021 年公司“三会”运行规范,符合相关程序要求。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
股东大会,并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董
事会,并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
权利并履行义务。
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
五、治理约束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通过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
权利以外的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或限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履职
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未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六、其他关注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任期届满,公司未及时进行董事、监事换届。对
该事项公司已进行整改: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换届的议案》拟提名樊荣、桑红梅、樊书岑、赵龙善、廖利、白华琴、田
从学(独立董事)、刘鑫春(独立董事)、杨建强(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就任,任职期限三
年。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绵武先
生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胡绵武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徐晓艳、钟玉王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的议案》提名徐晓艳、钟玉王为
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就任,任职
期限三年。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1 年度,公司除董事会、监事会未及时换届外,在内部制度建设、
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责、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五个方面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要求,2021 年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虚假披露、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挂牌
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