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内秉扬科技公司一楼 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5,246,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公司决定对现行的内部治理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攀枝花秉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攀枝花秉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具体修订、制定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如下: (1)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8)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9)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11)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12)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1)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2)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4)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5)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6)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8)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9)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0)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3,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12)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 125,232,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基 础上,拟增加以下内容:“检验检测服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4 月 8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 号:2022-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5,232,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股数 1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由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并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签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协议》,公司正式成 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5,232,4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1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10 修订 337,828 96.2945% 13,000 3.7055% 0 0% 《攀枝 花秉扬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利 润分配 管理制 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本公司聘请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律师姓名:杜琨、舒明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