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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秉扬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3-23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审核,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年产 40 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
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募投项目建设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二、对《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故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届满。
    2、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所列示的负面情形。
    4、根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相关内容,37 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5、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事宜。


    三、对《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徐晓艳   钟玉王   胡绵武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