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秉扬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1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攀枝花
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秉扬科技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 号)核准,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32.0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75.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净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将“米易县得石镇杉木洞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项目(年产 10 万
吨)”中部分募集资金 1,186.37 万元变更投向至“年产 60 万吨压裂用石英砂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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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项目—房建、土建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划投资总额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3)=(2)/
(调整后)
(2) (1)
(1)
攀枝花秉扬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
1 科技股份有 15,000.00 15,000.00 100%
偿还银行贷款
限公司
年产 40 万吨陶粒用 盐边县宏金
2 粘土矿技改扩能项 星粘土矿有 7,841.67 1,646.48 21.00%
目 限公司
米易县得石镇杉木
攀枝花秉扬
洞耐火粘土矿开发
3 矿业有限公 74.92 74.92 100%
利用项目(年产 10
司
万吨)
年产 60 万吨压裂用
四川广袤新
石英砂支撑剂项目
4 材料有限责 1,188.41 1,190.60 100.18%
—房建、土建及配
任公司
套设备
合 计 24,105.00 17,912.00
注 1: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2: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高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系募投项目变更时,拟投入新
项目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302000429100041062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司攀枝花学园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132201040016938 募集资金专户 64,597,607.17
司攀枝花分行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3970120000075067 募集资金专户 147.66
有限公司营业部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合 计 64,597,754.83
注: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3970120000046185 募集资金账户已销
户。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
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秉扬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秉扬科技《公司章程》《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秉扬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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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西证券对秉扬科技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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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皓 陈国星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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