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派特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2-044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4 日,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特尔”
或“公司”)发行普通股 1,777.6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
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54.56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065.03 万元,超募资金为 0.00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2.82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57.84 万
元,超募资金为 1,003.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集
实施主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划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体 (3)=(2)/(1)
(1) (2)
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派特尔 4,657.06 0.00 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派特尔 1,997.51 0.00 0%
3 补充流动资金 派特尔 2,800.00 222.25 7.94%
合计 - - 9,454.57 222.25 2.35%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用 拟投入的超 实际投入超
序号 实施主体 投入进度(%)
途 募资金金额 募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
1 派特尔 1,003.27 0.00 0%
金
合计 - - 1,003.27 0% 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珠海市派特尔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科技股份有限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柠 溪 44050164223500001745 25,777,546.30
公司 支行
珠海市派特尔 中 信 银 行 横 琴 粤 澳
科技股份有限 深 度 合 作 区 分 行 营 8110901012201472091 46,599,571.23
公司 业部
珠海市派特尔
交通银行珠海体育
科技股份有限 444000916013000805242 19,987,584.44
中心支行
公司
珠海市派特尔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科技股份有限 516901330610606 13,931,491.91
营业部
公司
合计 - - 106,296,193.88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具体情况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9,454.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457.84 万元,
超过计划投资金额 1,003.27 万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和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拟
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将超募资金永
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议案,监事会认为: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