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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派特尔: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3-01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
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2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
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徐焱军: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珠海市第九届政协委员。1995
年 6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3 年 6 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2010 年 6 月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会计学)博
士学位;2018 年 University of Wisconsin-Eau Claire 访问学者。主要经历: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质量管理员;1999 年 5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2003 年 7 月至今,任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和佳股份(300273)独立
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丽珠集团(000513)独立非执行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派特尔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虎
 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得一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李志娟:女,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主
 要经历: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
 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的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广东轩
 辕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0 月至今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
 所为执业律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709)
 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派特尔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焱军、李
 志娟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董事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会会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议次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席的情况
徐焱军              8           8           0         0          否                   3
李志娟              8           8           0         0          否                   3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徐焱军、李志娟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共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进一步确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同意
 月1日          第四次会议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发行规模及超额配售权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
2022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 29 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同意
 月 18 日       第六次会议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5、《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
                              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2 年 1-3 月财
                                                                       同意
 月 11 日       第七次会议    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同意
 月 12 日       第九次会议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同意
 月2日         第十一次会议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上述独立意见均公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
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
司发展建言献策。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焱军、李志娟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