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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派特尔: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4-2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3-014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1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5:00—2023 年 5 月 2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71            派特尔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派特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针
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
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2 年的经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了 2022
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 对
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2 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0,343,543.2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9,572,417.39
元。公司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50 元(含税),并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
月内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
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八)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
具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
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总金额内可循
环申请,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所获授信额
度最终以上述机构审批的额度为准,并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十)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
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
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住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资金占用及 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珠海
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9:00 至 11:00 点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伟才;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
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联系电话:0756-7237806;传真:0756-723782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