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广咨国际: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0 号),
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565.2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
14.00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持股 5%以
上股东蒋主浮、广州慧咨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广州咨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
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
出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开发行股票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
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本
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自
1
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之日起至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若发行人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竞价、
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
(4)如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
人/本合伙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
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二、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到期后
方可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原限售 延长后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 (%) 截止日 截止日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4 月
1 24,500,000 32.0835
公司 27 日 27 日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4 月
2 蒋主浮 7,042,866 9.2228
27 日 27 日
广州慧咨投资发展合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4 月
3 5,630,240 7.37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7 日 27 日
广州创咨投资合伙企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4 月
4 5,630,240 7.3730
业(有限合伙) 27 日 27 日
广州咨慧投资合伙企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4 月
5 5,630,240 7.3730
业(有限合伙) 27 日 27 日
合计 48,433,586 63.4253 - -
特此公告。
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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