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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亿能电力: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7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7,571,311.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7,640,860.2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2,25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 7,225,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
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税后利润的各项分配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公
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后执行。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
    (三)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本公司将依照同股同权的原则按各
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分配预
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除股东大会有特别决议外,公司股利每年年度决算
后分配一次。股东大会可通过普通决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分
配支付中期股利。
    (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五)公司按照股东所持的股份比例分配股利。股利采取现金股利或者股份
股利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向个人分配股利时,由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当年无盈利时,一般不分配股利,但经股
东大会决议,可以将公积金转增股本,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转增股份。
    (六)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不影响年
度经营计划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
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七)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顺序: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当公司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需就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因素进行说明。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
定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