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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汉鑫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1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
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
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次数

周竹梅               10             10          现场             3

杨秀艳               10             10          现场             3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
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
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22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关
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免去张继
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2021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中标
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深入沟通并了解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
持与公司经营团队的及时沟通。

    六、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中上协于2022年10月14日举
办的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和11月29日、30日组织的独立董事系
列培训。通过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能力。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秀艳、周竹梅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