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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邮件、口
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庆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选举赵庆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本次选举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选举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良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李良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
理,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止。
    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绍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孙绍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庆国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赵庆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止。
    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赵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止。
    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