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6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度,我们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无缺席的情
形,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
事会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号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1 第二届董事会 1.《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2.《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更正 2018 年及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更正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层挂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出具<稳定股价及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3 第二届董事会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十五次会议
4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第十七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免去崔希玉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第二届董事会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
7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
第一次会议 意见
二、 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其
他形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我们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议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我们认
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 其他工作情况
我们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以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我们不存在因担任智新电子独立董事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2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
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2 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