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
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已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
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学军 张松旺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