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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8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24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
口头通知或书面等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庆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孙庆永因防疫管控出行不便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第三季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
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2 年第
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