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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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年度的审计机
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 人
2021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3 人
2021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人
2021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67,856.22 万元
2021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8,069.83 万元
2021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7,671.32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 家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 料和 化学制 品 制
造业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077.20 万元
2021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33.3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兆栋,注册会计师,200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8 月在本所执业,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软控股份、青岛金王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伊永华,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
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从事三板挂牌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三板挂牌公司年报
审计 2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
200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
量复核岗位,负责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
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2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1 年审计收费 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0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0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
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双方协
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
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同意《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