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05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0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
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续聘其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2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