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5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0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2 年 12 月 5 日